关于印发《九州体育(JiuZhou Sports)官方网站第一批“非遗”普查 实施方案》的通知(邢开办字[2015]5号)
发布时间:2015年12月21日 发布机构:开发区管委会 字体:[大 中 小]
体裁分类:其他文件 主题分类:其他 索引号:730240591/2015-04156
为认真贯彻落实《九州体育(JiuZhou Sports)官方网站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意见》、《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的通知》等文件精神,进一步推进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,全面做好我区“非遗”保护传承工作,推动开发区优秀传统文化繁荣发展,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。结合我区实际,制定本方案。
一、指导思想
通过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广泛、深入、细致的“非遗”普查工作,全面了解和掌握我区“非遗”的种类、数量、流传地域、生存环境、保护现状及存在问题,在科学认定的基础上,采取有力措施,使“非遗”在全社会得到确认、尊重和弘扬,制订“非遗”保护规划,抢救一批具有历史、文化和科学价值的,特别是处于濒危状态的“非遗”项目,健全“非遗”保护工作制度,促进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,推动和谐社会发展。
二、工作目标
全面普查、摸清家底,健全机制、规范管理,整体保护、传承发展,力争做到全面、细致、深入。
三、普查范围
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标准是由父子(家庭)、或师徒、或学堂等形式传承三代以上,传承时间超过100年,且谱系清楚、明确。凡具有历史、文化和科学价值的“非遗”均属普查范围。
1、民间文学(口头文学),如神话、传说、故事、歌谣、史诗、长诗、笑话、谚语、谜语、俗语、歇后语等。
2、民间音乐,如民间歌曲、号子、器乐曲、舞蹈音乐、戏曲音乐、曲艺音乐、宗教音乐、部分民间祭祀仪式音乐等。
3、民间舞蹈,如生活习俗舞蹈、岁时节令习俗舞蹈、人生礼仪舞蹈、宗教信仰舞蹈、生产习俗舞蹈等。
4、戏曲,如曲牌体制的戏曲剧种、板腔体制的戏曲剧种、曲牌板腔综合体制的戏曲剧种,少数民族的戏曲剧种、民间小戏剧种、祭祀仪式性的戏曲剧种、傀儡戏曲剧种等。
5、曲艺,如道情、小锣书、鼓词、花鼓、说唱、相声、快板、莲花落、数来宝、琴书等。
6、民间杂技,如杂技、魔术、马戏、口技、乔装戏、滑稽等。
7、民间美术,如绘画、雕塑、工艺、建筑、漆画、扎麦秆、布艺、布贴、树皮贴、脸谱画等。
8、民间手工技艺,如工具和机械制作,农畜产品加工,琉璃烧造,织染缝纫,铜、铁、锡等金属工艺,酿造技艺,传统面食制作,制茶工艺,编织扎制,髹漆,造纸、印刷和装帧,房屋建筑工艺,裁缝制作,砖石、木头、玻璃雕刻,花灯、龙灯制作,制陶工艺等。
9、生产商贸习俗,如灌溉、耕田、播种、收割、求雨等农业生产习俗,伐木、狩猎等林业生产习俗,织网、捕捞等渔业生产习俗,养殖、骡马大会等畜牧业生产习俗,商店开张、生意兜揽、传统集市等商贸习俗。
10、消费习俗,包括服饰习俗、饮食习俗与禁忌、建房、居住习俗与信仰、交通习俗。
11、人生礼仪,包括妊娠习俗、分娩习俗、诞生和命名习俗、满月礼、百日礼和周岁礼、成年礼、婚礼习俗、寿诞礼、葬礼习俗禁忌等。
12、岁时节令,包括立春、立夏、立秋、立冬、冬至、清明等中国传统节气与习俗,春节、元宵、端午、七夕、中秋、重阳、除夕等传统节日习俗等。
13、民间信仰,包括原始信仰、俗神信仰、庙会、祖先信仰、生殖信仰、商业信仰、精灵信仰等。
14、民间知识,包括医药卫生、物候天象、灾害、数理、测量、记事、计算、建筑等知识。
15、游艺、传统体育与竞技,包括民间游戏、杂耍(艺)、竞技等。
16、传统医药,包括养生、诊法、疗法、针灸、方剂、医术、偏方、药物、药典等。
17、其他,如传统行会、香会等民间组织、村规乡约、家族家谱等。
四、普查原则
(一)全面性。普查应包括辖区内“非遗”所有类别,不应有任何遗漏,要注重吸纳以往调查成果,对已调查过的“非遗”,应进行认真复查和核对。要兼顾城镇和乡村,调查对象要兼顾不同的人群,调查地区所蕴藏和传承的各种传统民间文化载体,均需注意调查。要按照传统民间文化本来的生存状况,去调查和采录,不能在调查之前就先设定框框,主观、经验的舍弃某些方面,从而改变它本来的生存面貌。
(二)代表性。在全面掌握“非遗”线索的基础上,要力求抓住民间文化现象中具有主流的,或主要的形式、作品、类型、民俗现象,注重去粗取精,选出在当地群体社会中有较大影响的代表项目,重点深入调查。
(三)真实性。尊重“非遗”的历史和原貌,真实的、不加修饰的、不加歪曲的记录,确保普查内容和成果真实可靠,杜绝提供虚假材料。
五、普查方法
(一)组织人员和开展培训。各镇(办)要根据“非遗”普查涵盖面广的特性,以文化站为基础,挑选一批热心公益事业的老艺人、老教师、离退休人员等组成普查工作小组。每个镇(办)要成立1个普查小组,小组成员包括摄像人员、调查人员、整理录入人员等。各镇(办)对本辖区普查人员要进行集中培训,吃透普查文件和有关要求,统一普查技术标准,提高普查业务水平。
(二)进行田野实地调查。“非遗”普查工作必须以实地调查为主,到现场深入了解“非遗”的形式和内涵,真正做到“不漏线索、不漏村镇、不漏种类”的调查。要完整采录讲述者、传承者或表演者的技艺技能和相关历史情况、人文背景、相关的数据。要认真填写普查登记表,做到资料来源清楚、内容真实、数据可靠。
(三)采取灵活多样的调查方式。“非遗”普查要撒大网、细摸查、定准位。撒大网就是要广泛发动群众,搜集所有的项目信息。细摸查就是在抓好面上普查的同时,可重点走访,确定调查范围,进行田野访问作业。定准位就是要注重调查资源蕴藏较为丰厚的村落;注重选择那些承载非物质文化遗产较多、较有才华和独创性的人进行面对面的采访、问答、表演、展示,如故事家、歌手、民间艺人等;要抓住当地的民俗节庆(如节令、庙会等)活动,不失时机地进行现场采访。
(四)用多种手段采录。调查采访者要以笔录、摄影、录音、录像等多种形式和技术记录民间传承人和相关人员的讲述和表演等。要注意搜寻民间传抄的唱本、歌本、长诗、鼓词、皮影脚本、宝卷(宣卷)、经书、图画册等手抄本,以及各种文献资料和相关实物。
六、工作步骤
(一)普查准备(2015年3月20日—4月1日)。
1、建立领导小组。为加强对“非物质文化遗产”普查工作的领导,协调和指导,成立开发区“非遗”普查领导小组,区教文体办公室副主任秦庆国任组长,小组成员为教文体办公室文体科全体成员、各镇(办)相关工作人员和普查小组人员,形成区、乡(镇)、村(居)三级普查工作队伍。领导小组下设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,办公室设在区教文体办公室428办公室。
2、加强宣传。充分运用电视、广播、报纸和互联网等新闻媒体,深入宣传“非物质文化遗产”普查的重大意义和有关要求,广泛发动群众提供普查线索,调动全社会参与“非遗”普查的热情。
(二)实施普查(2015年4月1日—10月31日)。
实施普查分两个阶段。第一阶段(2015年4月1日—6月1日)主要是以镇(办)为单位,根据各村(居)上报的线索进行仔细核查,分析筛选出待普查项目并开展实地采访、填表、录音、录像等,并整理汇总上报区教文体办公室文体科。第二阶段(2015年6月1日—8月31日),区教文体办公室文体科对各镇(办)的普查材料进行汇总、整理,并深入村(居)进行核实。
七、工作要求
(一)加强领导。各镇(办)要切实把“非遗”的普查工作,作为各镇(办)重要内容之一提到重要工作日程,做到组织领导、专人负责、经费保障三到位。各镇(办)要抓紧组织好普查班子,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,制定本乡镇的普查计划,有步骤地开展“非遗”普查。
(二)保障经费。各镇(办)要设立“非遗”普查专项资金,配备必要的交通工具、电脑、摄像机、照相机、录音笔等必需的普查设备,确保普查工作顺利开展、按时按质完成任务。
(三)落实责任。本次普查工作采取各镇(办)负责制,以各镇(办)为主,抓好培训,全面实施;区普查办要对全区普查工作进行指导、检查和督促,确保普查工作顺利开展。本次普查工作将纳入年底目标考核的文化部分。
(四)考评表彰。对在“非遗”普查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,区管委会将给予表彰。